粤交营〔2021〕176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肇庆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肇庆市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局:
《肇庆市交通运输局 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上报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肇庆段)大旺东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请示》(肇交路政〔2021〕10号)收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同意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肇庆段)交工验收通车和收费设施经验收符合联网收费技术要求后开始收费,收费车型执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收费费率为0.6元/标准车公里;1至4类客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1.5、2、3,1至6类货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2.1、3.16、3.75、3.86、4.09,专项作业车的收费标准参照货车执行。
附件:
1.广东省高速公路车型分类及收费系数表
2.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肇庆段)分段计费标准表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12日
相关附件:
2.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肇庆段)分段计费标准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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