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水运字〔2021〕30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水运领域许可事项首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港务局:
现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运领域许可事项首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交办水函〔2021〕615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加强宣传,向辖区内相关企业传达这项便民利民措施,在今后的业务办理和咨询为企业提供便利。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5月14日
相关附件:
交办水函〔2021〕615号.pdf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水运领域许可事项首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