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运函〔2021〕492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运输驾驶员应急驾驶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省道路运输协会:
现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运输驾驶员应急驾驶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交办运函〔2021〕679号)转发给你们。请积极开展宣贯推广工作,督促指导道路运输经营者加强学习借鉴;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指导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按照应急操作指南内容要求,适时开展驾驶员应急操作演练,进一步提高道路运输驾驶员应急处置能力,提升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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