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营〔2021〕600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江门至肇庆公路莲花南收费站等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省交通集团:
《省交通集团关于江门至肇庆高速公路莲花南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请示》(粤交集经〔2021〕99号)、《省交通集团关于韶赣高速曲江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请示》(粤交集经〔2021〕74号)收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同意江门至肇庆公路(即江肇高速公路)增设的莲花南互通立交、韶关市曲江至南雄公路增设的欧山互通立交交工验收通车和收费设施经验收符合联网收费技术要求后开始收费,收费车型执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收费费率为0.6元/标准车公里,1至4类客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1.5、2、3,1至6类货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2.1、3.16、3.75、3.86、4.09,专项作业车的收费标准参照货车执行。
附件:
1.广东省高速公路车型分类及收费系数表
2.江肇高速公路分段计费标准表(增加莲花南匝道收费站)
3.韶关市曲江至南雄公路分段计费标准表(增加曲江匝道收费站)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2021年10月13日
相关附件:
2.江肇高速公路分段计费标准表(增加莲花南匝道收费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