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营〔2021〕778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珠海市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等项目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局: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珠海市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请示》(珠交字〔2021〕414号)、《珠海市交通运输局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珠海市洪鹤大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请示》(珠交字〔2021〕731号)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同意珠海市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珠海洪鹤大桥及其附属设施交工验收(含收费系统联网检测)备案并通车运行后,方可开始收费,执行以下收费标准:
一、车型分类执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
二、珠海市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鹤洲北至鹤洲南互通段收费费率为0.45元/标准车公里,鹤洲南至高栏港互通段收费费率为0.6元/标准车公里;珠海洪鹤大桥收费费率为0.6元/标准车公里;
三、1至4类客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1.5、2、3,1至6类货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2.1、3.16、3.75、3.86、4.09;专项作业车的收费标准参照货车执行。
附件:
1.广东省高速公路车型分类及收费系数表
2.珠海市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分段计费标准表
3.珠海洪鹤大桥收费标准表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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