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运〔2021〕798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莞番高速公路桥头至沙田段桥头至厚街南枢纽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局: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审批莞番高速公路桥头至厚街南枢纽段车辆通行收费标准的请示》(东交〔2021〕307号)收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同意东莞至番禺高速公路桥头至沙田段桥头至厚街南枢纽段及其附属设施交工验收(含收费系统联网检测)备案并通车运行后,方可开始收费。收费车型执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收费费率为0.6元/标准车公里,1至4类客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1.5、2、3,1至6类货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2.1、3.16、3.75、3.86、4.09,专项作业车的收费标准参照货车执行。
附件:
1.广东省高速公路车型分类及收费系数表
2.东莞至番禺高速公路桥头至沙田段桥头至厚街南枢纽段分段计费标准表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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