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营〔2023〕120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南部地区(仑头至龙穴岛)快速路南村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局: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广州南部地区(仑头至龙穴岛)快速路南村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请示》(穗交运〔2023〕30号)收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同意广州南部地区(仑头至龙穴岛)快速路南村收费站及其附属设施交工验收(含收费系统联网检测)备案并通车运行后,方可开始收费。收费车型执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收费费率为0.6元/标准车公里,1至4类客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1.5、2、3,1至6类货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2.1、3.16、3.75、3.86、4.09,专项作业车的收费标准参照货车执行。
附件:1.广东省高速公路车型分类及收费系数表
2.广州南部地区(仑头至龙穴岛)快速路分段计费标准表(增加南村收费站)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