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营〔2023〕212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从化街口至花都北兴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从化街口至花都北兴高速公路新建流溪收费站的请示》(穗交运〔2023〕17号)收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从化街口至花都北兴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建成通车后,设置流溪匝道收费站。
二、收费站的建设必须符合国家、省关于公路收费站及其广场的设计标准和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的相关要求,设置相应的收费设施和电脑收费系统,经检验合格后,方能开始收费。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