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营〔2023〕416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至河源高速公路广州段等项目
与广州市从化至黄埔高速公路一期工程连接处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广州至河源高速公路广州段兴丰互通收费标准的请示》(穗交运〔2023〕273号)、《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珠三角环线高速广州增城沙庄至花都北兴公路二期高速公路高埔互通收费标准的请示》(穗交运〔2023〕269号)、《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花都至东莞高速公路与从化至黄埔高速公路一期工程连接处收费标准的请示》(穗交运〔2023〕351号)、《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广东省连平(赣粤界)至从化高速公路中和里互通收费标准的请示》(穗交运〔2023〕356号)收悉。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建设〔2005〕0717号),结合联网收费拆分结算需要,同意广州至河源高速公路广州段、广州增城沙庄至花都北兴高速公路二期工程(荔城至花都北兴段)、花都至东莞高速公路、广东省连平(赣粤界)至从化高速公路与广州市从化至黄埔高速公路一期工程连接处,以及广东省连平(赣粤界)至从化高速公路与佛(山)清(远)从(化)高速公路北段连接处执行以下收费标准:
一、收费车型执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标准;
二、收费费率为0.6元/标准车公里,1至4类客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1.5、2、3,1至6类货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2.1、3.16、3.75、3.86、4.09,专项作业车的收费标准参照货车执行。
附件:1.广东省高速公路车型分类及收费系数表
2.广州至河源高速公路广州段分段计费标准表(增加与从埔高速公路连接处)
3.广州增城沙庄至花都北兴高速公路二期工程(荔城至花都北兴段)分段计费标准表(增加与从埔高速公路连接处)
4.花都至东莞高速公路分段计费标准表(增加与从埔高速公路连接处)
5.广东省连平(赣粤界)至从化高速公路分段计费标准表(增加与佛清从高速、从埔高速公路连接处)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