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营函〔2024〕278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节水驿站”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事务中心,省交通集团、广州交投集团、深圳高速公路集团、佛山交通集团、东莞交投集团、珠海交通集团、惠州交投集团,各相关高速公路和服务区经营管理单位:
现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节水驿站”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4〕116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研究,符合申报条件的服务区请将材料报至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或省交通集团汇总(省交通集团负责汇总上报所辖路段服务区有关材料,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汇总上报行政辖区其他服务区有关材料)。请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省交通集团认真审核,并于2024年7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盖章电子版和Word版)报送我厅。
联系人:梁缘,13207417933,190114666@qq.com。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