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航〔2019〕829 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2019 年度涉航建设
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港务局,省航道事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 号)、《交通运 输部关于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交法发 〔2019〕85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 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9〕 235 号)等工作要求,根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 法》(交通运输部令 2017 年第 1 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我厅于2019年9月至10月组织人员开展了 2019 年度涉航建设项目“双 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主要对 2017 年以来全省Ⅴ 级及以上内河航道和沿海航道上在建和完工的建设项目(含交通 运输部审核的建设项目)执行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的 情况进行监督抽查。根据梳理的在建和完工的建设项目,省厅随 机抽取了肇庆大桥扩建工程等 20 个建设项目作为本次监督抽查 工作的检查对象(详见附件),检查人员从厅航道管理处、航道事 务中心等部门和单位抽取产生,并聘请第三方机构参与检查,为 抽查工作提供技术辅助和支撑。检查人员采取实地检查和书面检 查相结合的方式,依据建设项目的航评审核意见,通过查看施工 现场,查阅建设项目航评报告、建设和施工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 以及日常技术核查台账等开展检查,记录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并当场向建设和施工单位进行了反馈,要求及时整改,以确保航 道安全畅通。 从检查的情况看,大部分项目建设单位能较好执行航道通航 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的要求,被抽查的建设项目总体情况良好。
二、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建设单位执行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不到位,给航 道安全畅通造成影响,如东江南支流港湾大桥工程已开工建设, 未按要求在桥梁建设前落实相邻码头和锚地的停用、搬迁等事宜;二是部分建设单位对航道通航安全的重视不够,施工遗留物清除 不及时,危及航道通航安全,如汕湛高速西江特大桥和梅县区丙 村大桥建设项目完工后均存在施工栈桥钢管桩未清除至安全通航 要求的标高。
三、有关要求
(一)省航道事务中心要按照《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 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各区域航道事务中心开展建设项目 现场技术核查工作,细化工作流程,完善工作台账。并对此次检 查中发现的问题,跟踪并督促做好整改,将整改情况及时报省厅 航道管理处。
(二)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应加强与当地航道事务中心 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协作机制,对涉航违法案件要及时跟 踪处理,共同保障航道安全畅通。
(三)请各单位结合信用监管等手段,加强抽查结果运用。
附件: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2019年度涉航建设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汇总表.docx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19年度涉航建设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的通报.pdf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19 年12月 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