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质管字〔2021〕51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根据《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19年第37号),结合《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的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粤交基〔2010〕1469号)以及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管理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制定2021年度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检查计划。
一、检查依据和内容依据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7号),结合《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的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粤交基〔2010〕1469号)以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包括:监理企业人员情况、制度建设及运行情况、监理业绩、经营的规范性及信用等情况。
二、检查时间检查时间
初定2021年11月底前完成,各检查对象的具体检查时间将在检查开始前24小时通知。
三、检查范围和检查对象
本年度检查范围为在广东省注册且具有公路水运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监理企业,据此建立2021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检查对象名录库(附件1)。
检查对象名录库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抽取检查对象前调整。检查对象在检查对象名录库中抽取,抽取时间为启动本年度检查前。
四、抽查比例和数量
抽查比例为检查对象名录库监理企业总数的20%~30%,抽查数量根据抽取检查对象前的检查对象名录库监理企业总数确定。
具体抽查比例和抽取原则结合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及我厅往年监督检查等情况确定,在启动本年度检查前以通知形式公布抽查比例和抽取原则。
五、检查人员
检查人员在《工程质量管理处随机抽查事项检查人员名录库》“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监督检查”子库中抽取,同时聘请行业技术专家参与检查。
六、检查程序
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询问核查等方式进行,必要时实地抽查项目监理部。检查完成后,现场反馈检查意见,并填写“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专项抽查反馈意见表”(附件2)。
七、工作要求
(一)检查人员要按照省及地市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二)检查人员在抽查过程中应做好抽查记录,如实填写抽查记录表,将抽查主体、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结果、整改情况等进行详细记录,抽查记录表应存档备查。
(三)在抽查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收集整理抽查情况,按要求通过省交通运输厅公众网等渠道向社会进行公示。
(四)“双随机”专项抽查工作应遵守廉政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简约俭朴,反对铺张浪费,严守廉政规定。不得接受检查对象提供的各类礼品,纪念品,不得参加检查对象安排的与检查工作无关的活动。
附件:
1.2021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检查对象名录库
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专项抽查意见反馈表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4月25日
相关附件:
1.2021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检查对象名录库.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