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路〔2021〕702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1年度路政许可“双随机”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事务中心、港珠澳大桥管理局,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惠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各高速公路路政大队:
为进一步加强路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确保所批准的路政许可依法有序实施,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468号)要求,我厅于2021年10月11日至10月29日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路政许可“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双随机”抽查从我厅办理的路政许可检查对象名录库和路政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了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随机抽取2021年度我厅批准实施的路政许可案件40宗,检查对象包括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管网有限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云浮供电局、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江供电局、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S280线高州市区至羊角路口段路面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处、富裕县众捷运输车队、盐城市友跃程运输有限公司等企业。随机抽取路政检查人员12名,分成4个检查组分别于2021年10月11日至10月29日赴广州、珠海、汕头、韶关、梅州、中山、江门、阳江、茂名、湛江、清远、潮州等市对路政许可实施了现场检查,被许可人和辖区交通运输部门以及高速公路路政大队等有关人员参加了此次检查活动。
检查组围绕许可证是否真实有效;从事许可事项活动是否符合准予许可时所确定的条件、标准和范围;从事许可事项活动是否落实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安全的防护措施以及应急处置措施;被许可人是否建立和执行对涉路工程设施的自检制度;经许可修建的涉路工程设施是否侵入公路建筑限界或者危及交通安全;大件运输是否按照许可批准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车辆及装载物品的有关情况与通行证件记载的内容是否一致;三类大件车辆的护送措施是否按照许可的护送方案进行组织实施等相关方面的内容,检查了40家被许可人落实上述规定的情况,填写了《2021年度路政许可“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记录表》。记录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向检查对象进行了反馈,并由企业相关人员签字确认。涉及整改事项的,要求属地辖区路政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做好整改工作。
二、工作成效
从此次检查的总体情况看,被许可人落实许可以及辖区路政部门监管等情况总体较好。一是所抽查到的被许可人能够依法履行许可法定义务,各类涉路施工活动能够在被许可的标准范围内有序实施。二是所抽查到的被许可人能够按照被许可的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作业,建立健全相关自检制度,落实保障公路及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防护措施,确保施工路段的完好、安全和畅通。三是各辖区高速公路路政大队能够始终牢固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思想,切实履行路政管理职责,紧紧围绕保护路产、维护路权,扎实有效开展各项工作。其中,部分单位路政管理工作积累了好的经验。如京珠北、乐广北、汕梅高速路政大队抽调专人成立无人机编队,配备专属无人机,利用无人机作为路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补充力量,确保许可实施阶段公路安全畅通。乐广南、潮漳路政大队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加强路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对超出许可范围或者与许可事项不符的施工项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主动约谈被许可人,将违法行为扼制在萌芽早期状态。港珠澳大桥连接线、深汕东、新阳路政大队与公安交警部门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及时制定联勤共治工作方案,完善应急措施,充分利用各方资源,及时处理各类突发异常事件。江珠、梅河、化湛高速公路路政大队创新工作方式,采用信息化记录路政巡查,编制路政小蓝书或指南,明确具体操作程序及规程,形成“规范、高效、减负”工作模式。
三、抽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涉路施工活动许可。
广东广汕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案号:粤交跨许字2021124号)在跨越高速公路修建铁路桥梁时,在施工吊篮距离高速公路路面净空满足规范的同时,设置了限高标志4.5米,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已要求整改。
(二)大件运输许可。
1.富裕县众捷运输车队(案号:A4400002021090101436)所申请的大件运输为三类运输,运输过程,未按照护送方案配备护送车辆。
2.江苏诚安大件运输有限公司(案号:A4400002021081900928)所申请的大件运输未完全按照大件运输许可批准的线路行驶。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已要求相关路政机构进一步了解核实。
(三)广告标牌设施。
广东高速传媒有限公司(案号:粤交广延许字2021031号)申请的广告标牌设施,虽按照规定地点、距离等设置,但个别牌面陈旧,应当进一步加强管理维护,美化沿线公路环境。检查过程中,其他检查对象暂未发现相关问题。
四、相关要求
(一)要加强大件运输车辆的运行监管。各辖区高速公路路政大队加强对大件运输车辆运行过程中的检查、核查,发现超出许可时间、路线、速度等范围的大件运输车辆,以及三类大件无护送车辆或者未完全按照《护送方案》护送的情形,应当及时告知属地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公安交管部门进行查处,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后、三类大件严格按照经许可机关批准的《护送方案》配备护送车辆后方可放行,保证大件运输车辆合法通行我省路段,确保公路桥梁以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涉及下达整改通知书的,要及时组织整改验收,对有关督促整改落实情况要及时报厅公路路政处。
(二)要加强涉路施工路政许可的日常监管工作。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高速公路路政大队要按照路政许可日常监管工作要求,建立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加强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尤其是对公路运营安全影响较大的涉路施工活动许可,要实施重点监管,把控风险,定期通报,实时约谈,确保安全稳定。要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照检视所管辖路段存在的具体问题,及时敦促相关涉路活动的企业做好整顿、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检查力度,强化路面管控,坚决制止、查处各类涉路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问题书面制止后,相关涉路活动企业不配合立即改正的,及时抄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进行查处,确保涉路施工活动在被许可的条件、标准范围内实施,有效保护路产、维护路权。
(三)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要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交通运输部以及省政府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持续完善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细化工作细则,明确监管的重点和标准,制定抽查工作计划,及时组织“双随机”抽查工作,并及时公开检查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2021年度路政许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象名单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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