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质管字〔2023〕204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核查2023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检查整改情况的意见
广州粤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南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海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天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12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交法发〔2019〕85号)等规定,我厅于2023年9月组织开展了全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并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3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检查情况的通报》(粤交质管字〔2023〕166号),要求广州粤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南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海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和广东天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家受检监理企业对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受检监理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向我厅报送了书面整改材料。经核查,4家受检监理企业已按要求落实整改。其中,广州粤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整改后满足“水运工程甲级监理企业资质”条件。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