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综运字〔2023〕502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3年食品冷链运输安全宣传主题日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省交通运输协会、省道路运输协会、省物流行业协会、省粤港澳大湾区交通物流发展促进会:
根据《国务院食安办等28个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发〔2023〕15号)、《广东省食品药品安全和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等28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广东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粤食药安办〔2023〕33号)(见附件1、2)有关工作部署,现就开展食品冷链运输安全宣传主题日活动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一、请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尽快摸清当地冷链运输企业名单,迅速组织辖内行业协会、企业等单位,认真学习领会《冷藏保温车选型技术要求》(GB/T40475—2021)、《行驶温度记录仪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JT/T 1325-2020)、《道路冷链运输服务规则》(JT/T 1234-2019)以及《粮食运输技术指南》(试行)等标准规范要求,并通过媒体宣传、现场活动、张贴海报、发放宣传材料、开展培训等各种形式,因地制宜积极宣传普及食品冷链运输安全相关政策与知识。
二、请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协助指导各地依托省运政信息系统做好有关摸查工作,确保底数清晰,并对照上述标准规范梳理食品冷链运输安全宣传要点,因地制宜开展针对性的相关宣传活动。
三、请省有关行业协会依托自有网站、微信公众号、行业杂志等渠道,协同开展食品冷链运输安全宣传普及专题交流等活动,积极组织发动相关会员单位共同参与,推动冷链运输法规制度、服务标准、温度监测、车辆运输安全及追溯等知识在全省行业的持续宣传与普及。
各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相关行业协会,应在主题日活动结束后,对照填写“2023年广东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统计表”(见附件3),并于2024年1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和统计表报厅。
联系人:李鹏飞、钟振(综合运输处),电话:020-83730685。
附件:1.国务院食安办等28个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2.广东省食品药品安全和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等28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广东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3.2023年广东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统计表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