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4〕47号)的规定,我厅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交质监发〔2012〕774号)的要求,组织开展广东省2023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工作。现将省管参评在建项目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4日至2月20日。被公示的参评项目、单位或个人有异议,请于2024年2月20日17: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直接向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提交书面申诉意见主要内容应包括理由、依据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参评项目和单位书面申诉材料必须有监理企业、建设单位、质监机构等有关部门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申诉应署真实姓名、有效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对于不按规定递交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受理机构: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管理处。
受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10楼1006室。
受理时间:2024年2月4日至2月20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附件:2023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省管在建项目名单公示表(广东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