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综运字〔2024〕64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道路运输“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部署要求,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粤交运〔2019〕1553号),我厅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道路运输“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安排
2024年检查覆盖全年。实地检查计划组织两次(根据工作实际适当调整检查次数),分别联合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开展检查和组织厅有关处室(单位)开展检查。
二、检查方式及对象
(一)网络监测: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车辆智能监管系统应用管理的办法(试行)》(粤交〔2021〕13号),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根据“两客一危一重”车辆智能监管系统监测数据,每月对各地级以上市道路运输智能视频监控相关情况进行通报,并督促落实整改。
(二)书面检查:对今年以来发生过较大及以上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被部、省通报或挂牌督办,被省交通运输厅官网或官微公开发布的“高风险管控挂牌警示”企业,以及被省道安办联合约谈的高风险道路运输企业进行,由所属地市交通运输局按要求督促落实整改,并及时向我厅书面报送相关情况。
(三)实地检查:重点抽取全省“两客一危一重”道路运输企业、客运站场,机动车驾驶培训及维修企业,网络预约出租车企业以及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含道路运输机构)等,开展实地检查。具体检查内容详见附件1。
(四)日常检查:各地市交通运输局应根据国家及省相关文件要求及各部门职责开展道路运输“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并及时将检查结果上传至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
三、检查比例和频次
(一)检查比例:实地检查原则上每个地市选取不少于1个县级以上交通运输部门(含道路运输机构);每个地市选取“两客一危一重”道路运输企业、客运站场、机动车驾驶培训及维修企业,网络预约出租车企业等各不少于1家。
(二)检查频次:原则上每年度抽查10个以上地市,两年内覆盖全省所有地市。专项督查根据行业实际情况专题组织。
四、检查人员确定
检查人员从执法检查名录库及有关厅局(单位)随机选派,专家从省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专家库及有关行业协会等随机选派。
五、相关要求
(一)各地要参照综合运用网络监测、书面检查、实地检查和日常检查等,扎实开展道路运输“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强行业事中事后监管,促进道路运输行业规范、安全发展。
(二)实地检查组完成检查后要填写《省级道路运输“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记录表》(见附件2),并签名备查。
(三)有关检查情况和查处结果要及时在相关平台公开。
(四)实地检查组工作期间要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联系人:陈洁,联系电话:020-83730800。
附件:1.广东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道路运输“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
2.省级道路运输“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记录表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