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铁路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交〔2021〕18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铁路工程“平安工地”省级典型项目和示范标段(工区)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粤交铁字〔2023〕265号)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铁路工程“平安工地”省级典型项目和示范标段(工区)现场复核工作的通知》(粤交铁字〔2024〕8号)要求,相关行业管理和建设单位结合2023年度铁路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情况,向厅推荐了“平安工地”省级典型项目和示范标段的候选名单。经厅审核并组织现场复核,现将拟评为2023年度铁路工程“平安工地”省级典型项目和示范标段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本次公示时间从2024年3月14日起至3月18日止。对公示的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厅地方铁路处书面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书面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及电话: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地方铁路处 020-83730086;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邮编:510101。
附件:2023年度铁路工程“平安工地”省级典型项目和示范标段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