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基〔2024〕250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邮政管理局转发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邮政局关于公布第四批“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结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邮政管理局,省公路事务中心:
根据《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邮政局关于公布第四批“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结果的通知》(交公路发〔2024〕23号),我省河源市龙川县、梅州市兴宁市、汕尾市陆丰市和海丰县、江门市台山市和开平市共6个县(市)荣获“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称号,取消惠州市惠东县、河源市源城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称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
各单位要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四好农村路”建设作为服务支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重要抓手。
各地要对标“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学习借鉴好做法、好经验,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落实建设养护资金,巩固创建取得的成效,全面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附件: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邮政局关于公布第四批“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结果的通知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邮政管理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