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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推进广东省铁路专用线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24-05-24 12:00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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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铁〔2024〕309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推进广东省铁路专用线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为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推进多式联运发展,更好发挥铁路在大宗物资中远距离运输中的骨干作用和绿色低碳优势,推动铁路进港口、大型工矿企业、物流园区及粮食储备库,解决好铁路运输“最后一公里”问题,提升综合运输效率,降低社会物流成本,现就推进我省铁路专用线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加快建设交通强省为统领,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发展铁水联运为突破,坚持需求牵引、一体推进、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原则,加快构建结构合理、绿色经济、高效便捷、内外连通、辐射能力强的铁路专用线体系,打通铁路运输“最后一公里”,提高铁路专用线利用率,增加铁路货运量,降低物流成本,减少碳排放,提升运输绿色发展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牵引。按照运量前景可观、基础条件成熟、“公转铁”效果明显的原则,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及铁路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需求,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坚持一体推进。注重系统谋划,做好铁路专用线与国土空间规划、综合交通规划、产业规划、港口规划等的衔接,鼓励铁路专用线与新建港口、物流园区、大型工矿企业等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避免重复改造投资。

  坚持资源共享。坚持市场主体、企业实施、政府推动,强化政策支持保障,充分调动企业和社会资本投入的积极性,发挥各方优势,推进项目共建、线路和站场等资源共享。

  坚持合作共赢。按照服务优质、协同一体、组织高效的发展理念,深化铁路与港口、物流园区、工矿企业合作,推进多式联运一体化资源配置、组织调度、运营管理模式。

  (三)发展目标

  至2025年,开工建设盐田港、湛江港、汕头港、茂名港等一批主要港口重要港区铁路专用线,推动新建或迁建煤炭、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物流园区、工矿企业及粮食储备库等接入铁路专用线,试点一体衔接模式,逐步提升铁路专用线与港口一体衔接水平,打通进港铁路“最后一公里”;沿海主要港口(广州港、深圳港)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2023-2025年)增长率超过15%,至2025年达到100万TEU,力争达到120万TEU;沿海主要港口(广州港、珠海港、湛江港)大宗货物(煤炭、铁矿石)使用铁路运输占陆路运输疏港比例力争达到80%,全省铁水联运迈入高质量发展快车道。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一体规划布局。铁路专用线建设应与地方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布局等规划做好衔接,与区域铁路、公路、水运、港口等其他交通运输专项规划做好融合。统筹考虑港口、大型工矿企业、新建物流园区及粮食储备库多式联运发展需求,港口新建或改扩建集装箱、大宗干散货作业区以及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新建物流园区和粮食储备库,原则上同步建设铁路专用线,并同步建成、同步投入使用,以充分发挥铁路专用线效能。

  (二)强化一体设计衔接。开展重点港口、物流园区及大型工矿企业集疏运体系顶层设计研究,构建以铁路专用线为依托的协调联动嵌套式集疏运体系网络,自内而外统筹优化设计铁路专用线与公路、管廊、水运等综合交通系统。内部层面,铁路场站应提高货运作业能力配足到发线、装卸线,完善接卸、堆场、道路等配套设施,尽量减少铁路专用线与公路、管廊等的交叉干扰,不可避免时经充分技术经济论证后应采用立体交叉,以实现集疏运体系网络的高效衔接;外部层面,应保证铁路场站后方集疏运通道高效畅通。

  (三)强化设施共建共享。鼓励地方政府、铁路企业及同一产业园内的多家工矿企业、物流园区等共同建设铁路专用线,提高共建、共享、共用水平。有新建专用线建设需求的地区,应优先考虑利用既有或闲置专用线存量资源,通过自愿互利、有偿共用、就地就近的原则,升级改造既有资源、扩大运输服务范围、深挖公共服务潜力,按照需求导向合理确定专用线的市场定位与功能延伸。对于承担路网功能的专用线可采用客货共线标准,兼顾市域需求,以集约高效利用专用线资源。

  (四)合理选用港铁交接模式。探索铁水联运“无缝化”衔接模式,优化铁路港前站布局,支持铁路专用线向港口码头堆场延伸,打通铁路进港“最后一公里”。积极推动吞吐能力较大的港口码头直接引入疏港铁路,港铁一体化运营模式下鼓励优先采用港铁共用堆场模式,港铁独立运营模式下可采用港铁分设堆场模式;推进运量稳定且货物到发方向集中、岸线用地条件较好的港口码头积极探索车船直取模式,同步建设完善铁水联运信息系统。对于暂不具备疏港铁路引入条件的港口码头,经充分论证后,可采用港外铁路货场短驳模式进行过渡。

  (五)简化接轨办理条件。有关企业提出铁路专用线接轨需求时,接轨站所属铁路企业应无条件受理接轨申请,按规定时限尽快出具接轨意见函。统筹专用线运量、运输安全、运输能力等情况,合理确定接轨站改造方案,原则上按照顺畅衔接的方式进行适应性改造,如需新增到发线等扩大规模,需对必要性和投入产出等进行充分论证。接轨站进行适应性改造的,由铁路局或委托铁路局接轨管理的铁路(合资)公司以接轨点为界承担工程投资,接轨站确需新增到发线等扩大站场规模时,由双方协商承担投资。

  (六)降低建设使用成本。合理确定专用线建设等级和技术标准,优化专用线设计方案,加强与相邻线路技术标准衔接,不得随意采用设计上限标准和配置不相关的设施设备,从源头上降低专用线造价,切实控制建设成本。铁路运输企业应严格落实国家各项涉企收费和减费降税政策,建立健全灵活的运价调整机制,深化铁路运输价格市场化改革,大力推行大宗货物“一口价”运输,发展集装箱多式联运,铁路运输企业应与煤炭、矿石、钢铁等企业在内的大客户发展运量互保、物流总包、合同制运输,实现互惠共赢。专用线企业不得利用区域垄断地位强制收费或多收费少服务,共同维护良好运输市场秩序,降低社会物流成本。铁路运输企业可根据市场情况降低专用线代运营、代维护成本。

  (七)有序推进专用线建设。根据重要程度、运输需求、资金保障、推进进度等情况,合理确定分期实施方案,集中资源优先保障紧迫性项目建设。加快推动深圳盐田港区、汕头广澳港区、茂名博贺港区、湛江宝满港区、潮州港、揭阳港前詹作业区等重要港区铁路专用线建设,研究推进惠州新材料产业园铁路专用线、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铁路专用线、茂名市众润物流有限公司专用线等项目,实施“最后一公里”畅通工程,形成对干线铁路网支撑有力、与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铁路专用线布局。

  (八)提高对外运输通道能力。着力解决专用线后方铁路通道运输能力问题,加快建设瑞金至梅州、罗定至岑溪(广东段)等铁路,研究推动广梅汕、粤海等铁路项目电气化改造以及赣韶铁路扩能工程,强化铁路干线与专用线通过能力、站场作业能力匹配,挖掘既有干线铁路通道运能,提升通道配套设施设备保障能力,打通铁路能力堵点,加快瓶颈路段扩能改造,完善点线能力配套,全面提升铁路网货运能力。

  (九)推进投融资及运营市场化改革。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充分挖掘社会资本潜力,培养多元化投资主体,鼓励地方政府、铁路企业、港口运营单位及同一园区内的多家企业等以股权合作方式共同投资建设铁路专用线。构建网络化运营平台,以茂名、韶关等地为试点,按照统一服务规范、共享生产力和设施设备的原则,依托既有铁路专用线积极探索并大力推行区域网络一体化运营管理模式。鼓励开展路港协作经营模式,以实现港口与铁路运输的统一调度管理与运输无缝衔接。铁路企业要结合受托专用线需求特点,制定针对性运输计划,鼓励企业签订长期协议,优先满足专用线运输需求。

  (十)建立多层次信息平台。统一货物运输服务规则,加强不同运输方式间的技术标准衔接,推进铁路信息系统与港口、大型工矿企业、物流园区信息化平台深度融合,推动铁路、港口、大型工矿企业、物流园区等物流信息资源交互共享,推广应用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运单“电子化”。依托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支持广州港、深圳港与铁路联合建设铁水联运信息平台,开展集装箱铁水联运“一单制”服务试点,实现“一单到底、一票结算、一次委托、一口报价”,强化多方协同作业,提升信息综合利用率,实现铁路现车、装卸车、货物在途、到达预确报以及港口装卸、货物堆存、船舶进出港等铁水联运单证信息互联共享,运输全过程可监测可追溯。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地各单位要与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铁路专用线重点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简化相关手续、压缩办理时限,及时解决重大困难问题,共同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省交通运输厅定期对铁路专用线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适时对计划加以调整。

  (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各地要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落实好铁路专用线领域的支出责任,积极争取中央资金,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订具体财政支持政策。鼓励港口、航运、铁路等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以股权合作等方式共同建设运营铁路专用线项目。

  (三)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各地各单位应根据《广东省“十四五”铁路高质量建设实施方案》《广东省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对铁路专用线项目用地用海支持和接轨条件支持,争取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支持集疏港铁路用海及岸线需求。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