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安函〔2024〕242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4年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兴安和安全宣教“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港务局,珠海、佛山、东莞市轨道交通局,厅直属(代管)各单位,省交通集团、省港航集团、省铁投集团,行业相关协会,各路段高速公路单位: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化推进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部署,进一步推动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形成科技兴安良好氛围,扩大行业安全宣教的覆盖面,全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决定在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开展2024年度科技兴安和安全宣教“创新案例”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一)作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重要内容,助推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征集行之有效的“人防、技防、工程防和管理防”措施,提升构建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水平。
(二)通过活动开展,推动形成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兴安和安全宣教良好氛围,提升行业安全文化和文明水平。
(三)收集、交流、总结、共享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实践成果,创新安全生产工作思路,探索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有效互动新路径,不断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四)向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推广一批安全管理、安全宣教及灾害预警监测的经验做法,推荐一批安全科技产品、推广一批安全培训课件,培育一批安全科技创新机构。
二、征集范围
全省交通运输领域在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安全宣教培训、建立健全双重预防机制等方面特色鲜明、务实管用、成效显著的科技创新案例、产品、经验、措施、做法、事故视频(含事故还原三维动画)、安全课件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一)安全管理或安全宣教的体制机制创新成果
(二)科技技术装备、产品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创新应用
(三)交通基础设施灾害预警监测手段、措施的创新应用
(四)安全宣教优秀精品课件
(五)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视频
三、活动时间
材料报送时间:2024年6月14日截止。
网上投票时间:2024年6月21日至30日。
专家评选时间:2024年7月中旬。
四、活动组织
厅直属各单位,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港务局,珠海、佛山、东莞市轨道交通局在所辖领域(地区)内组织;省交通集团、港航集团、铁投集团组织所辖企业和单位参加;各行业学会、协会在会员单位范围内组织;行业科技公司、科研机构、安全宣教培训单位(专家)可直接报送相关材料参加遴选。
五、报送途径
通过邮件报送申报表(见附件)及申报项目相关资料(收件邮箱:wenyi@gd.gov.cn)。
六、案例要求
本次征集的案例应具备创新性、先进性、实操性和实用性。
(一)体制、机制及措施经验类创新案例应包括背景介绍(针对解决的行业痛点和难点),创新亮点(实现路径、方法),应用成效(已经或预期实现效果),推广应用建议(推广范围、应用领域)四个部分。
(二)科技产品应能通过视频或图片展示,时间不超过5分钟;宣教课件一般不超过10分钟一节,总数不超过12节;典型事故案例视频材料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三)各报送单位应对所推荐的案例、课件、视频、产品所涉及的原创性、著作权、专利权自行承担责任,确保相关活动不涉及侵权行为。
七、案例遴选
本次“创新案例”的遴选包括网上投票和专家评审两个环节。
6月21日至6月30日,在我厅公众号“广东交通”上进行集中推介投票,各类别投票前60%进入专家评审(征集案例数少于10个的全部进入专家评审)。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刷票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将严肃处理。
7月中旬,组织相关专家和专业人士进行评审打分。综合专家评分和网上投票情况后评选出“特别优秀案例、重点推荐案例、优秀案例”三类。
八、成果应用
(一)遴选出的“创新案例”将在厅公众号等平台予以展示,并推荐参加部、省相关评选评奖活动遴选。
(二)遴选出安全培训课件作为行业安全培训备选课件纳入厅培训体系。
(三)创新案例评选结果将以通报形式进行表彰。
本次活动委托省道路运输协会承办。
联系人及电话:文艺,020-83730347。
附件: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兴安和安全宣教创新案例征集活动申报表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