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运字〔2024〕61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示2023年度全省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诚信评价结果的通告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企业诚信评价的管理办法》(粤交〔2022〕4号),现将2023年度全省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诚信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6日至6月12日。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意见,经所在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具意见后报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可发扫描件至电子邮箱xxxsyg@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谢欣欣,联系电话:020-83732281。
附件:1.2023年度全省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诚信评价结果汇总表
2.2023年度全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诚信评价结果汇总表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