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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买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管理相关服务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6-14 10:30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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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14〕3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管理相关服务项目。

  (二)预算金额:不超过人民币柒拾万元(¥700,000.00,含税等费用)。

  二、项目服务需求

  (一)服务内容

  1、开展广东省道路运输事故统计分析。(1)编制广东省道路运输事故月度统计报表。(2)编制广东省道路运输事故半年度统计简报。(3)编制广东省道路运输事故年度统计分析报告,分析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发展现状,剖析安全生产事故的主要原因,研判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

  2、开展加强广东省道路客运包车安全管理的政策咨询。在总结广州、深圳、佛山和中山市等地市广东省班车客运和包车客运融合发展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分析广东省包车客运安全管理现状及面临的主要问题,科学研判新发展阶段广东省包车客运安全管理发展形势,提出进一步加强广东省道路包车客运安全管理政策建议,明确进一步加强道路包车客运经营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

  3、协助开展2024年广东省重要节假日、重点时段及“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及道路运输安全检查工作。根据厅关于重要节假日、重点时段,以及“双随机、一公开”道路运输安全检查工作要求,协助制定全省道路运输安全检查方案,协助组织道路客运及货运安全管理领域专家组成2-3组安全检查专家组,对全省客运及货运企业及其场站进行安全检查、抽查、暗访(安全检查抽查企业开展不少于3次),并根据检查情况编制安全检查工作报告。

  4、开展广东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业务研讨交流工作。按照厅有关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实际需求,提供全省层面的道路运输运输安全管理业务研讨与交流技术支持服务,组织全省21个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等业务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以及道路运输龙头企业负责人,厅机关相关处室及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相关人员,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业务研讨与交流。参加人员不少于100人。

  5.协助开展广东省道路运输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事务性工作。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有关要求,协助开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及其他相关事务性工作。

  (二)服务期限

  从项目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个月内。

  (三)成果要求

  根据以上服务工作,提供以下成果文件(包括纸质报告4套,电子材料1份):

  1、广东省道路运输事故统计分析报告。

  2、加强广东省道路客运包车安全管理政策咨询报告。

  3、2024年广东省重要节假日、重点时段及“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及道路运输安全检查工作报告。

  4、广东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研讨交流工作报告。

  5、广东省道路运输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事务性工作报告。

  三、项目服务要求

  (一)保密要求

  在本项目实施中,服务供应方所接触到的服务采购方任何资料、文件、数据或其他信息以及为服务采购方服务形成的任何交付物,服务供应方均负有为服务采购方保密的责任。未经服务采购方书面同意,服务供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本项目研究成果保密期限为项目结束后两年内。

  (二)进度要求

  按项目服务期限。

  (三)质量要求

  提交的成果应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等,并满足服务采购方审核确认要求。

  (四)团队人员要求

  为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供应商应建立完善、稳定的项目团队、内部组织管理方式及管理机构、协调机制、技术基础,支撑保障要求及其他相关要求,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资质要求

  服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报价时应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证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价方式

  服务供应商需将报价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进行密封,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投递。未按指定地址投递、逾期送达的投报价材料不予接收。

  接收地址: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北座2502室

  收件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20-83730800。

  六、报价截止时间

  2024年6月22日9:00。采用邮寄方式的材料送达时间以邮寄查询系统显示的签收时间为准;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的材料送达时间以收件人的签收时间为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附件:报价方案评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