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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广东省公路路基边坡防护及排水设计指南(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7-25 10:00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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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基〔2024〕479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广东省公路路基边坡防护及排水设计指南(试行)》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务中心,省公路事务中心、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省交通运输规划研究中心,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梅大高速公路茶阳路段塌方灾害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有关工作部署,科学指导我省公路路基防护及排水设计工作,着力提升公路防灾抗灾能力,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提升公路防灾抗灾能力的指导意见》(交公路发〔2024〕76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创新提升我省公路路基防护及排水设计工作研讨会议纪要》(工作会议纪要〔2024〕14号)等有关工作要求,我厅组织相关单位编制完成《广东省公路路基防护及排水设计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经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现发布试行,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加强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工作,为设计提供详实的基础资料。一要加强滑坡、崩塌、泥石流、顺层边坡和临河临崖等地质灾害多发易发路段,以及高填深挖、半填半挖、斜(陡)坡路基等重点路段的勘察工作;二要加强地表水和地下水调查勘察。综合考虑区域年平均降雨量和极端最大日降雨量等因素加强水文和水力计算,详细查明地表水汇水面积和地表径流量等;结合地形地质条件详细查明地下水类型(潜水、承压水等)和水位等。

  二、加强总体设计和路线方案比选论证。应认真贯彻地质选线、安全选线、环保选线的原则,尽量绕避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以及在极端天气下易发生地质灾害的隐患点;要灵活运用技术指标,顺应地形布线,尽量少采用高填深挖、半填半挖、斜(陡)坡、贴山皮回填或剥山皮开挖等对路基稳定性影响较大的设计方案。

  三、加强路基工点的专项设计和施工管理。要根据详细查明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资料加强边坡稳定性分析,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加强高速公路路堑边坡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粤交基函〔2019〕680号)的相关理念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路堤边坡和路堑边坡的设计和工程质量管理,特别要认真做好高填深挖、半填半挖、斜(陡)坡、填平区以及地质条件较差等重点路段的防护排水设计和工程施工质量管理。

  四、加强地表水和地下水综合排水设计。要充分考虑我省近年来暴雨等极端天气下的排水需求,结合水文资料、暴雨重现期、汇水面积等加强水文和水力计算,合理确定汇水面积和汇水量等,并应合理增大排水设施的尺寸,确保排水断面满足过水能力需要。要结合公路实际建设条件,对防护排水设施的形式(浆砌片石、现浇混凝土、预制混凝土等)和横断面(梯形、矩形等)等进行深入比较,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优先选用梯形排水沟,确保排水设施稳固、耐久。

  五、《指南》适用于我省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

  (一)对未批复初步设计或已批复初步设计但施工图设计未审批的项目,应按《指南》要求加强路基防护及排水设计。

  (二)对施工图设计已审批的项目,应按照《指南》以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公路路堤边坡防护及排水隐患排查工作指引(试行)>和<公路路堑边坡防护及排水隐患排查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粤交基〔2024〕417号)要求,认真开展全线路基防护和排水设计复核。对于存在路基边坡防护设施不够完善、排水能力不足、排水不畅等问题,要立即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并及时修改完善相关设计,同时应按规定履行设计变更等相关基建程序。

  六、《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各有关单位在实践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及时反映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并与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基建管理处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省交通大厦25楼,邮政编码:510101),以便修订时研用。

  联系人及电话:省交通运输厅基建管理处陈榕峰,020-83730057;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刘吉福,13922102664。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