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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权责清单

发布时间: 2024-08-14 15:00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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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权责清单

  一、指导全省公路、水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不含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船员管理的牵头主管职能)。拟订并监督实施全省公路、水运行业安全生产政策、规划和应急预案。

  二、负责制定全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政策、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全省公路、水运、省管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三、负责全省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四、负责对行业范围内现有道路、桥梁、隧道、共用站场、枢纽、航道,以及交通标牌、标识、标线、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和养护职责的运营养护单位的监督管理。

  五、依职责分工负责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监管;监督、指导各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危险货物港口(不含渔港)作业及设施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依职权查处以及指导、监督各地查处非法违法运输行为。

  六、负责组织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七、指导有关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评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八、指导、监督港区内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的仓储设施及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行业安全监督管理。

  九、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