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安办函〔2024〕109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交通工程施工单位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港务局,省交通集团、省港航集团,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
为落实《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4年第2号,以下简称《办法》)、《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交办安监〔2024〕13号,以下简称《通知》)相关部署,实现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相关业务网上办理,我厅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开通了相关业务办理渠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要求
考核工作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办法》《通知》相关要求。
(一)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应为工商注册地在广东省内的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施工活动且具有相关施工资质的法人企业。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主要包括董事长、经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主要包括项目经理。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包括施工单位和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和其他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等。
(二)申请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的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与公路工程或者水运工程施工单位已建立劳动关系;
2.参加由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的安全生产考试且成绩合格;
3.申请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的,还应当具备公路工程或者水运工程相关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1.因对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受到相关刑事、行政处罚且未履行完毕;
2.申请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的,被依法终身取消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资格;
3.申请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的,年龄超过建造师执业年龄;
4.申请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的,年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有效期3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当提前3个月提交延续申请。
(五)持证安管人员在证书有效期内,应当按证书领域和岗位类型参加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的继续教育,每年度不少于12学时,持多证的安管人员应分别参加相应领域和岗位的继续教育。未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的,证书有效期满后将不予延续。
二、申请方式
考核事项分为新证申请考核、证书延期、证书信息变更、证书注销、受聘单位变更等5项子业务,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中任意一种申请办理:
(一)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搜索“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考核发证”事项,点击“在线办理”后选择需要办理的业务,按系统提示完成申请。
(二)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官网(https://td.gd.gov.cn/)搜索“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考核发证”,在搜索结果中选择需要办理的业务点击“在线办理”,按系统提示完成申请。
(三)通过附件1中的网址直接进入办理页面,按系统提示完成申请。
我厅于2024年4月26日发布的《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相关工作的公告》中使用电子邮箱申请受聘单位变更的办法,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施行。已通过上述方式办理了受聘单位变更的,也需按本通知要求在系统中申请变更,申请时应上传经我厅盖章的申请表。
三、申请材料要求
(一)申请人申办业务前应查阅相关业务的办事指南,下载申请表格,了解所需材料及具体要求,避免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考核结果。
(二)部分申请材料要求如下:
1.签订劳动合同与缴纳社保单位应一致;
2.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仅在申请项目负责人考核、延期、变更时提供;
3.外省签发的合格证书申请调入我省的,应在原单位完成以往年度继续教育,并提供相关证明;
4.证件照格式:白底,高宽比为4:3,大小为354×472像素,分辨率为300dpi,BMP/GIF/JPG/PNG格式。(因系统原因,未按此格式提交将无法办理电子证照)
(三)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我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进行处理。
四、办理进度及结果查询
提交申请后,申请人可在省政务服务网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查看证书。具体方法:登录进入在线办理页面——点击页面右上角用户名——选择“我的事务”——选择“我的办件”。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及时将本通知传达至辖区和下属施工企业,加强部《办法》《通知》的宣贯,指导督促施工单位和工程项目严格落实各项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不断强化工程施工安全监管。
(二)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安管人员持证上岗、履行职责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安管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依法进行查处,并将违法事实、行政或刑事处罚等信息报省交通运输厅。
(三)考核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咨询电话:020-83730347、83807562。邮箱:gdjakh@126.com。
附件:1.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业务办理网址
2.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申请表(格式)
3.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安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变更、延续、注销申请表(格式)
4.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安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受聘单位变更申请表(格式)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