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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举办2024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十五届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机动车检测工职业技能大赛广东省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9-27 16:00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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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工〔2024〕642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举办2024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十五届全国交通运输

行业机动车检测工职业技能大赛广东省选拔赛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总工会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关于举办2024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十五届全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广东省选拔赛的通知》(粤交工〔2024〕626号)有关要求,现将举办第十五届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机动车检测工职业技能大赛广东省选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总工会、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广东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广东省交通工会委员会。

  (三)协办单位

  广东省道路运输协会、深圳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中造(深圳)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四)支持单位

  深圳城市职业学院(深圳技师学院)、深圳市曾斌文技能大师工作室、深圳市鑫龙胜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埃宝麦客(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在第十五届全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广东省选拔赛组委会领导下成立机动车检测工竞赛领导小组。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称竞赛办公室)设在广东省道路运输协会。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协调、承办工作。

  二、竞赛项目和要求

  本次竞赛职业(工种)为机动车检测工,设置职工组、学生组两个类别,其中职工组为单人赛、学生组为双人赛。

  (一)职工组

  以机动车检测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高级工)及以上为考核依据,结合机动车检测维修作业相关技术标准、车辆维修手册和机动车检测涉及的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内容。大赛内容分为理论知识竞赛和技能操作竞赛两部分,其中理论知识成绩占总成绩20%,技能操作成绩占总成绩80%。采取先理论后实操形式,理论知识竞赛成绩取前60名选手晋级参加实操竞赛。

  (二)学生组

  以机动车检测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高级工)及以上的知识和技能要求为基础,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内容。大赛内容分为理论知识竞赛和技能操作竞赛两部分,其中理论知识成绩占总成绩20%,技能操作成绩占总成绩80%。

  竞赛技术方案及相关事项由竞赛办公室另行通知。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一)竞赛时间:2024年10月

  (二)竞赛地点:深圳市

  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竞赛办公室另行通知。

  四、参赛人员及报名方法

  (一)参赛人员条件

  1.职工组

  参赛人员为广东省范围内依法注册、备案从事汽车维修企业在职职工(不含各类院校教师,含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正式用人协议的劳务人员,服务所在企业一年以上,报名时以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保记录或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正式用人协议为准);思想政治素质好,职业道德修养良好,取得从业或上岗资质,具有较强的安全责任意识和熟练的维修技能,无不良从业记录,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已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广东省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本次竞赛活动(已获得“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人员可作为特邀选手参赛,不占用各参赛队报名名额,其成绩仅供选拔我省参加国赛选手使用,不计入参赛队的团队成绩,也不参与本次竞赛评奖)。

  2.学生组

  参赛人员为具有中国国籍的职业院校(职本、高职、中职)和技工院校汽车等相关专业全日制在籍学生。思想品德好,个人无不良记录。

  (二)报名办法

  1.职工组

  本次竞赛为个人赛。参赛人员以所在汽车维修企业为单位向所在地级市交通运输局报名。名额分配如下:广州、深圳等市各5名,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市各4名;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市各3名,共71名。另外,各市可结合近年来全国、省级、市级汽车维修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情况,另行推荐相关优胜选手参加全省选拔赛。另行推荐名额安排如下:广州、深圳等市各4名,其他地市各2名,共46名。

  2.学生组

  本次竞赛为双人赛。参赛人员以院校为单位向所在地级市交通运输局报名参赛,每个地市限报2队,每支队伍2人。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结合本地区实际开展预赛,选拔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全省选拔赛。省属院校可单列向竞赛办公室报名参赛。不得跨院校组队,每所院校仅限1支队伍,每支参赛队伍限报2名指导教师。

  竞赛办公室审查选手资格后,发出参赛通知。

  五、奖励设置

  (一)职工组奖励

  1.个人总成绩前2名选手获得一等奖,第3-6名获得二等奖,第7-12名获得三等奖,由竞赛组委会颁发证书,并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第13-30名选手获得优胜奖。

  2.个人总成绩第1名且符合条件的选手,可在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开展广东省五一劳动奖评选表彰活动的年份,按程序申报“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个人总成绩前2名选手,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授予“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竞赛个人总成绩前10名选手,由省交通运输厅颁发“广东省交通技术能手”证书。

  3.对获得竞赛优胜奖及以上名次的选手,由深圳城市职业学院按规定核发机动车检测工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已取得该证书的不重复颁发。原已取得机动车检测工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并在本次竞赛中获“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的选手,可按规定晋升为二级/技师。

  (二)学生组奖励

  1.设金银铜牌。金牌1队、银牌1队,铜牌1队。对获奖选手和指导教师(每队限2人)颁发证书。未获得金银铜牌但参赛队总成绩在参赛人数的50%以内的队伍(不超过15支队伍)获得优胜奖。

  2.对获得竞赛优胜奖及以上名次的选手,由深圳城市职业学院按规定核发机动车检测工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已取得该证书的不重复颁发。

  (三)团体奖励

  本次竞赛设优秀组织奖和贡献奖,由组委会对赛事组织工作出色的单位颁发奖牌;对担任全省决赛评判的裁判人员及协助竞赛的志愿者,由组委会颁发裁判聘书及志愿者证书。

  六、其他事项

  (一)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要迅速发动,结合本地区实际,会同当地人社部门、总工会、团委积极组织开展预赛,选拔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全省选拔赛。本次竞赛(职工组、学生组)成绩将作为我省参加2024年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机动车检测工职业技能大赛选手选拔的主要参考依据。

  (二)请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指定1名领队和1名工作人员负责竞赛联系协调工作(附件1),并于10月16日前将参赛选手报名表(附件2)、人员汇总表(附件3)及选手个人资料报至竞赛办公室。

  (三)同一参赛队选手应着统一工装,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各参赛队要为参赛选手购买竞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本次竞赛不收取参赛报名费用。参赛人员全省选拔赛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人及电话:任列兵,020-83730756。邮箱:rtagd1013@126.com。

  附件:1.第十五届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机动车检测工职业技能大赛广东省选拔赛领队和工作人员登记表

  2.第十五届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机动车检测工职业技能大赛广东省选拔赛参赛选手报名表

  3.第十五届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机动车检测工职业技能大赛广东省选拔赛参赛报名汇总表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