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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10-11 09:00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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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交通运输部等36个部委联合签署的《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和《交通运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现公示2024年第三季度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信息,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23日)。

  如公示期内对信息存在异议,可通过电话(020-83730684)、信函(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路27号广东交通大厦23楼,邮编:510101)进行投诉申诉。公示期结束后,信息正式发布,为期2年。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