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14〕33号)等文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供应商遴选情况向社会公告:
一、项目名称
《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轨道交通条例》研制工作。
二、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共征集到3家供应商,分别为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交通运输规划研究中心、中山大学、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广东舍卫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经资质审查,3家供应商均符合条件。
三、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供应商,评分最高的为本项目服务供应商。其中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5.7分,广东省交通运输规划研究中心、中山大学、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得分96.6分,广东舍卫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得分62.3分。
四、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广东省交通运输规划研究中心、中山大学、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五、项目成交金额
人民币捌拾玖万捌仟元整(¥898,000.00元)
六、服务内容和承诺
详见购买服务公告。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