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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道路运输“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1-01 10:00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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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综运字〔2024〕409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道路运输“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的通知

梅州、汕尾、肇庆、清远、潮州、云浮市交通运输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及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部署,按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40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粤市监〔2020〕91号)要求,现决定开展全省道路运输领域行业监管对象的部门联合抽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4年11月4日至8日。

  二、抽查内容

  (一)道路运输企业(含驾培机构、汽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重点是关键岗位人员和营运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重大隐患动态排查治理情况,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情况,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等);

  (二)道路运输车辆达标管理工作情况;

  (三)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合法合规运营等工作情况。

  三、抽查对象

  每地市随机抽取道路运输企业、道路运输车辆达标管理单位(企业)、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和汽车维修企业、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含网约出租车平台、货运平台)等4至5家开展实地检查。

  四、抽查人员

  由省交通运输厅、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等单位派员及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家组成。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如实提供资料,反映各项工作的真实情况。有关抽查情况(见附件)和处理结果将及时在相关平台公开。

  (二)工作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联系人及电话:陈洁,020-83730800。

  附件:省级道路运输“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记录表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