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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铁路工程“平安工地”省级典型项目和示范标段(工区)推荐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1-04 10:00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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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铁〔2024〕717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铁路工程“平安工地”省级典型项目和示范标段(工区)推荐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珠海、佛山、东莞市轨道交通局,省铁投集团、广州地铁集团、深圳地铁集团:

  为推动省管铁路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进一步压紧压实从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国家铁路局《2024年铁路工程监管工作要点》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铁路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交〔2021〕1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及我厅年度工作部署,现决定开展2024年度铁路工程“平安工地”省级典型项目和示范标段(工区,下同)推荐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范围、标准、对象及条件

  (一)推荐范围

  我省负责具体监管的高速铁路、城际铁路、路省联合审批省方控股合资铁路、铁路专用线等。

  (二)推荐标准

  2024年度铁路工程“平安工地”省级典型项目和示范标段推荐活动执行《管理办法》附件所列标准。

  (三)推荐对象

  项目指独立工程项目(以工可批复文件为准);施工标段指一个施工合同段或以联合体形式中标、承担某工区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监理标段是指一个独立的监理合同段。

  (四)推荐候选条件

  典型项目和示范标段推荐候选应满足《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要求,其中第三款“年度完成实体工作量10%以上且累计完成实体工作量30%以上”,以实体工作量计量结果为准。项目实体工作量完成比例是指项目全部施工合同段合计完成的实体工作量占全部施工合同段总计合同额的百分比;施工标段实体工作量完成比例是指标段完成的实体工作量占施工合同额的百分比;监理标段实体工作量完成比例是指所监理范围内施工合同段合计完成的实体工作量占所监理范围内总计施工合同额的百分比。

  二、典型项目和示范标段推荐

  (一)典型项目推荐

  按照“项目建设规模大、施工工艺复杂、作业安全风险高、安全管理有突出经验”的原则,项目建设单位的上级管理单位按不超过所辖在建项目30%的比例(在建项目不超过3个的,最多可推荐1个),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项目。

  (二)示范标段推荐

  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项目建设法人单位上级管理单位可推荐其为示范标段:

  1.从推荐的省级典型候选项目中,推荐“平安工地”建设成效显著且不超过本项目25%比例的施工合同段、监理合同段作为示范标段候选(项目施工、监理合同段不超过4个的,最多推荐1个)。

  2.根据日常开展的月度、季度和半年“平安工地”考核评价结果,从未被推荐为省级典型候选项目的其他建设项目中择优推荐“平安工地”建设成效显著且不超过本项目20%比例的施工合同段、监理合同段作为示范标段候选(项目施工、监理合同段不超过5个的,最多推荐1个)。

  三、申报程序和工作要求

  (一)申报程序

  “平安工地”省级典型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自愿提出申请,并经项目属地地级以上市铁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推荐意见。省级示范施工、监理标段由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分别自愿提出申请,并经项目建设单位同意、标段属地地级以上市铁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推荐意见。项目或标段跨不同地市的,需取得项目或标段所经全部地市铁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拟推荐的典型项目、示范标段申报材料经该项目建设单位上级管理单位审核后统一汇总报厅。

  (二)工作要求

  1.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附件1~2,并对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推荐单位应结合拟推荐项目(标段)“平安工地”建设情况和平时检查所掌握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严格对照推荐条件,认真核实材料的真实性、符合性;拟推荐项目(标段)所填报资料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当年典型项目、示范标段参评资格。

  2.各地各单位于2024年12月20日前将铁路工程“平安工地”典型项目推荐表(附件1)、“平安工地”示范标段推荐表(附件2)等相关材料(含电子版和纸质文件)报厅,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

  (一)“平安工地”评价结果纳入我省2024年铁路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质量安全评价内容,与年度信用评价挂钩,检查发现的失信行为信息作为国家铁路局和我省铁路工程年度信用评价依据。对树立为省级的典型项目、示范标段单位,铁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项目上级管理单位可在职责范围内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给与一定的激励措施,包括对其实行差别化监管,提供行政审批便利服务,优先推荐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方面相关奖项,以及授予荣誉、嘉奖、表彰的重要参考等。

  (二)各地市铁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的的上级管理单位要高度重视“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广泛宣传动员,组织项目建设、代建、施工、监理等单位做好本次推荐工作,共同推进项目建设高质量安全发展。

  (三)我厅结合日常、专项和综合监督检查及平时掌握情况,会同项目所在地(途径地)地级以上市铁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上级管理单位对推荐候选项目、标段开展实地复核,复核工作另行通知安排。

  联系人:喻锐,联系电话:18665125199,电子邮箱:gddftlc@163.com。

  附件:1.铁路工程“平安工地”典型项目推荐表

  2.铁路工程“平安工地”示范标段推荐表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