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综运字〔2024〕438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道路客运停靠点设置和运营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现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客运停靠点设置和运营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交办运函〔2024〕197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道路客运招呼站及停靠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交〔2023〕5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督促相关企业规范备案、优化布局、安全运营,加强与新版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互联互通,切实做好停靠点旅客及行李物品安全检查等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门到门、点到点”的便捷出行服务。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