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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支持引导数字勘测技术在公路工程中推广应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3-07 16:30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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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基〔2025〕146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支持引导数字勘测技术在公路工程中推广应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务中心,省公路事务中心,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规划研究中心、建设工程质量事务中心,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关于提升我省公路抗灾防灾能力和安全韧性水平的工作部署,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公路数字化转型加快智慧公路建设发展的意见》(交公路发〔2023〕131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支持自主可控BIM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及推广应用行动方案(2023-2024年)》(粤交科〔2023〕39号)有关工作要求,提升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水平,我厅组织云基智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12家等单位进行深入研讨、广泛征求意见、群策群力共同编制完成《公路工程数字勘测技术简介》《公路工程数字勘测应用指引》(以下分别简称《技术简介》《应用指引》,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以支持引导数字勘测技术在公路工程中推广应用,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充分发挥数字勘测技术优势,积极拓展其在公路工程中的应用场景

  工程勘测是公路交通建设的重要环节,三维数字勘测是数字交通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抓手。数字勘测技术运用卫星遥感、合成孔径雷达、航空摄影、激光雷达扫描等多种先进技术,能够快速、全面地获取大范围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地层岩性、地下管线等信息,为公路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和管养全生命周期提供了丰富准确的数据支持,技术先进、优势明显。

  各地各单位要提高对数字勘测技术应用重要性的认识,结合项目特点、工程勘测精度及效率、工程造价等实际情况,以进一步提升工程品质为目标,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数字勘测技术应用,积极探索、拓展其在公路工程数字化设计、智能建造、智慧工地、数字化监管等方面的应用场景。

  二、构建协同平台体系,推动公路勘测数据共享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梳理规划、设计、施工、管养等方面需求,探索以项目建设单位为主导,勘察、设计、施工、管养等单位协同参与的数字勘测应用模式,构建协同平台体系,着力推进公路数字勘测数据共享。

  鼓励各地交通运输局、高速公路建设经营管理单位,基于数字交通厅建设管养业务协同平台的统一标准,建立公路工程勘测数据共享平台,有序完成历史勘察资料整理与存量数据入库,加快实现数字化工程勘察在线作业,持续积累增量数据,推进平台共建、数据共享。

  三、提供必要的费用保障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要根据数字勘测技术应用实际情况,合理计列数字勘测技术费用。对于尚未开展勘察设计招标的项目,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应用数字勘测技术的有关要求并单独计列相关费用;对于已完成勘察设计招标的项目,如应用数字勘测技术,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所增加费用、签订补充协议。

  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要注意收集分析应用数字勘测的费用相关资料,适时编制发布数字勘测技术应用费用的指导意见。

  请各单位在实践中坚持守正创新,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及时向我厅反馈存在的问题,将相关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主编单位或省交通运输厅基建管理处。

  联系人及电话:《技术简介》主编单位,陈国国(云基智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电话:18565622127 ,邮箱:chenguo231@163.com;《应用指引》主编单位,余绍淮(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电话:13871287479,邮箱:32273328@qq.com;基建管理处,陈榕峰(厅基建管理处),电话:020-83730057,邮箱:26621582@qq.com。

  附件:1.公路工程数字勘测技术简介

  2.公路工程数字勘测应用指引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