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质管字〔2025〕212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评估标准》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港务局,省公路事务中心、省航道事务中心、省交通运输建设工程质量事务中心,省交通集团、省港航集团: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的指导意见》(交办安监〔2023〕64号)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的管理办法》(粤交〔2025〕7号)要求,我厅组织对《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的标准》进行了修订,形成《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评估标准》,现予以发布。
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向主编单位反馈(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联系人:刘琦;邮政编码:510623)。
附件: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评估标准(仅发电子版)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