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下达2025年度水路油补资金11394万元,其中费改税补助资金3280万元,涨价补助资金8114万元。另外,收回2023年度预拨但未完成的项目统筹使用资金292.04万元(含4艘渡船和1艘农村客船、2个建设项目未完工),纳入2025年度水路油补资金分配(共11686.04万元)。按照我厅会同省财政厅2023年修订的《广东省农村水路客(渡)运油价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对2025年度广东省水路油补资金申请进行了审核分配。
为确保资金补贴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我厅将按照《实施细则》规定,把所有申请项目的补贴审核情况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10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群众举报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的项目,一经查实,将追回全部补贴,并按照有关规定纳入诚信管理。
附件:1.2025年度广东省水路客(渡)运新建船舶统筹使用资金分配表
2.2025年度广东省水路客(渡)运建设项目统筹使用资金分配表
3.2025年度广东省农村水路渡运船舶油价直接补贴资金分配表
4.2025年度广东省农村水路客运船舶油价直接补贴资金分配表
客船投诉监督电话:020-83730563;渡船投诉监督电话:020-83701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