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同意“金辉288”集装箱船从事港澳航线集装箱运输的批复的通知
东莞市金辉航运有限公司:
现将《交通运输部关于同意“金辉288”集装箱船从事港澳航线集装箱运输的批复》(交水批〔2013〕8 号)转发给你司,请遵照执行。同意你司经营的“金辉288”集装箱船(总吨位2156,净吨位1401,载货量2592 吨,主机功率2×350KW)从事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各对外开放港口至香港、澳门航线货物运输,航行有效期至2018 年1 月31 日止。请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船舶、船员证书。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13 年1 月22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省边防局, 广东海事局, 海关广东分署,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州边检总站,黄埔海关,东莞海事局,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工商局,广东省船舶检验局东莞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