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晖船务有限公司:
你司海晖航字(2010)004号文悉。经研究,同意你司经营 “穗海晖88”自卸砂船(总吨位1599、净吨位895、载货量2767.59吨、主机功率2×382KW)运输出口建筑碎石(依据中山市宏强五金矿产进出口有限公司与香港永航船务有限公司、澳门中德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的中宏A20187、中宏A201088号合同),航行中山、深圳、珠海、江门各市所属口岸至香港、澳门航线,航行有效期至2011年9月30日止。请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船舶、船员证书。
此复。
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水运 船舶 航线 批复
抄送: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省边防局,广东海事局,海关广东分署,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州边检总站,广州海关,广州海事局,广州港务局,广东省船舶检验局广州分局。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0年 9月 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