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航政函〔2023〕567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番禺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莲花山渔港核心提升项目上涌休闲
渔业码头施工项目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办理意见的函
金中天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番禺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莲花山渔港核心提升项目上涌休闲渔业码头施工项目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审核,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概述
(一)航道基本情况
拟建番禺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莲花山渔港核心提升项目上涌休闲渔业码头工程位于海鸥大桥上游约1.2千米处浮莲岗水道西岸,工程所处航道现状维护等级为Ⅲ级。
(二)涉航施工内容
根据施工方案,本项目施工内容主要分为港池及进港航道水域疏浚、旧码头拆除、水上钢平台搭设、码头平台及栈桥建设4个部分,拟投入的施工船舶有抓斗式挖泥船、自航泥驳、起重船和打桩船等。
二、施工期航道通航保障方案
根据施工方案,旧码头、水上钢平台、码头平台及栈桥均远离浮莲岗水道主航道,疏浚施工水域与浮莲岗水道主航道边线最近距离约48米。上述尺度满足现状通航要求。在做好航道通航保障措施的前提下,施工期通航方案可行。
三、施工期助航标志配布
为保障施工期间航道通航安全,结合施工方案,施工单位编制了助航标志配布方案并附专家咨询意见,具体配布方案如下:
(一)第一阶段(港池及进港航道水域疏浚施工期间):新增专用浮标1座、施工提示牌2座,调整现有4#侧面浮标位置。
(二)第二阶段(旧码头拆除、水上钢平台搭设、码头平台及栈桥建设施工期间):调整现有4#侧面浮标位置,保留第一阶段专用浮标1座、施工提示牌2座。
航标设置技术要求符合《内河助航标志》(GB5863)等规范标准的规定。
四、施工期航道安全保障措施
(一)原则同意施工方案提出的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施工作业应全面落实提交的施工方案中的航道与通航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施工区域航道畅通。
(二)严格按照施工期助航标志配布方案设置助航标志和警示标志,并根据施工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完善,同时加强标志维护管理,施工期间应控制施工区域灯光,避免施工区域灯光与航标产生混淆。
(三)施工期间禁止向航道抛弃废渣、废水和其他废弃物。
(四)施工完成后,按要求及时清除施工临时设施和其他遗留物,并对施工水域进行扫床。
五、施工期限
同意该项目施工作业申请,作业有效期限自2023年9月22日至2024年4月23日,如需延期,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六、其他事项
(一)施工作业期间,施工单位要全面落实航道通航保障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工程项目所属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有关要求,确保施工安全。
(二)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广州航道事务中心实施技术核查工作,及时向广州航道事务中心报送涉及航道的施工情况等相关材料。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