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航政函〔2023〕566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州市珠江西航道堤防加固工程(华侨糖厂段)施工项目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办理意见的函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广州市珠江西航道堤防加固工程(华侨糖厂段)施工项目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审核,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概述
(一)航道基本情况
拟建广州市珠江西航道堤防加固工程(华侨糖厂段)位于白坭水道金沙洲大桥上游约26米至642米左岸处。工程所处航道现状维护等级为Ⅲ级。
(二)涉航施工内容
根据施工方案,本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堤防、旧堤加高加固及码头加高,其中,达标整治段长约503米,加高加固段长约113米。本项目仅在新建堤防段有设置施工围堰涉水施工,其余堤防段均在已建的堤岸上施工,不存在涉水作业。
二、施工期航道通航保障方案
根据施工方案,工程下游段337新建堤防段有设置施工围堰涉水施工,围堰紧贴堤防外边线布置,与航道距离较远,底边线与航道边线最小距离约100米,工程施工对航道通航影响小。在做好航道通航保障措施的前提下,施工期通航方案可行。
三、施工期助航标志配布
为保障施工期间航道通航安全,结合施工方案,施工单位编制了助航标志配布方案并附专家咨询意见,具体配布方案如下:
设置专用浮标2座。
航标设置技术要求符合《内河助航标志》(GB5863)等规范标准的规定。
四、施工期航道安全保障措施
(一)原则同意施工方案提出的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施工作业应全面落实提交的施工方案中的航道与通航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施工区域航道畅通。
(二)严格按照施工期助航标志配布方案设置助航标志和警示标志,并根据施工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完善,同时加强标志维护管理,施工期间应控制施工区域灯光,避免施工区域灯光与航标产生混淆。
(三)施工期间禁止向航道抛弃废渣、废水和其他废弃物。
(四)施工完成后,按要求及时清除施工临时设施和其他遗留物,并对施工水域进行扫床。
五、施工期限
同意该项目施工作业申请,作业有效期限自2023年11月22日至2024年6月30日,如需延期,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六、其他事项
(一)施工作业期间,施工单位要全面落实航道通航保障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工程项目所属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有关要求,确保施工安全。
(二)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广州航道事务中心实施技术核查工作,及时向广州航道事务中心报送涉及航道施工情况等相关材料。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