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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深圳华南液化气船务有限公司扩大港澳航线经营范围及申请“长航安州”轮港澳航线营运证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3-12-04 17:00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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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水〔2023〕519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深圳华南液化气船务有限公司扩大港澳航线经营范围及申请“长航安州”轮港澳航线营运证的批复

深圳华南液化气船务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办理许可证扩大经营资质和“长航安洲”轮船舶港澳航线营运证的申请》收悉。根据相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扩大经营范围从事港澳航线水路货物(成品油)运输业务。

  二、同意你司经营的“长航安洲”轮油船(总吨位6832吨、载重吨8470吨、功率3403kw)从事国内沿海各对外开放港口至香港、澳门成品油运输(该船舶检验证书载明航区),航行有效期至2028年11月29日止。船舶航行有效期内要保持企业经营资质证书和船舶有关证书有效,若上述企业经营资质证书和船舶有关证书失效,本批文自动失效。

  请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船舶、船员证书。经营期间,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船舶安全运营。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