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航政函〔2023〕612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东莞市中洪路工程跨河桥梁方案调整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补充评价审核意见的函
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中洪路工程跨倒运海南水道马沥大桥右幅设计方案调整后通航标准问题的请示》(东交投〔2023〕134号)及附件等相关资料收悉。根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审核意见如下。
一、该工程涉航参数调整如下:
马沥大桥原右幅桥由拆除旧桥上部结构并重建调整为保留部分桩基并重建,重建后承台面标高由2.87米(1985国家高层基准,下同)调整为-4.00米至-5.00米,通航净宽由24.0米调整为26.5米。其余涉航参数均不变。
二、工程建设涉及的其余事项仍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东莞市中洪路工程跨河桥梁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粤交航函〔2018〕2098号)要求执行。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