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水〔2023〕537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湛江市海富船务有限公司扩大港澳航线经营范围及“华晨69”“海富69”“海富68”
轮船舶办理港澳航线营运证的批复
湛江市海富船务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增加港澳航线经营范围的请示》收悉。根据相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从事国内各对外开放港口至港澳航线成品油运输业务及广东省各对外开放港口至港澳航线原油运输。
二、同意你司经营的油船“华晨69”轮(总吨位2991吨、载重吨4405吨、功率735kw)、“海富68”轮(总吨位2983吨、载重吨4500吨、功率2000kw)、“海富69”轮(总吨位2998吨、载重吨4942吨、功率1765kw)从事国内各对外开放港口至港澳航线成品油运输及广东省各对外开放港口至港澳航线原油运输(该船舶检验证书载明航区),航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日止。船舶航行有效期内要保持企业经营资质证书和船舶有关证书有效,若上述企业经营资质证书和船舶有关证书失效,本批文自动失效。
请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船舶、船员证书。经营期间,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船舶安全运营。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