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航政函〔2023〕645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花莞高速公路仙村涌2号大桥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补充评价审核意见的函
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关于花莞高速公路仙村涌2号特大桥工程通航孔净高尺度调整的请示》及附件等相关资料收悉。根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审核意见如下。
一、该工程涉航参数调整如下:
(一)因建设单位原上报资料中桥型图数据有误,导致通航净高标注为11米。经核查,桥梁设计方案未调整,通航净高应为8.67米。因此,工程通航净高由11米调整为8.67米,满足通航要求。
(二)其余涉航参数均不变。
二、工程建设涉及的其余事项仍按《广东省航道局关于花莞高速公路仙村涌2号特大桥工程(调整方案)跨越仙村水道涉及航道通航有关问题的复函》(粤交航政函〔2017〕221号)的要求执行。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