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水〔2024〕1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佛山市泓富船务有限公司扩大港澳航线经营范围及“泓富5”“泓富6”轮办理港澳航线营运证的批复
佛山市泓富船务有限公司:
你司《从事港澳油船运输经营许可申请书》收悉。根据相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从事国内各对外开放港口至港澳航线成品油运输业务及广东省各对外开放港口至港澳航线原油运输。
二、同意你司经营的油船“泓富5”轮(总吨位2995吨、载重吨4463吨、功率735kw)、“泓富6”轮(总吨位2773吨、载重吨4497吨、功率735kw)从事国内各对外开放港口至港澳航线成品油运输及广东省各对外开放港口至港澳航线原油运输(该船舶检验证书载明航区),航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25日止。船舶航行有效期内要保持企业经营资质证书和船舶有关证书有效,若上述企业经营资质证书和船舶有关证书失效,本批文自动失效。
请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船舶、船员证书。经营期间,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船舶安全运营。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