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航政函〔2024〕4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珠海市上横大桥改建工程第二次方案调整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补充评价审核意见的函
珠海市西部公路事务中心:
《关于申请办理上横大桥改建工程(调整方案-跨径变大)航道行政许可的函》(珠路函〔2023〕126号)及附件等相关资料收悉。根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审核意见如下:
该工程涉航参数调整如下:上横大桥改建工程桥梁通航孔跨径调整为2×87米,通航净宽调整为71米,通航净高调整为10米。承台尺寸调整为12×7.5×3.5米(长×宽×高)。通航孔桥墩承台顶标高分别调整为:-3.734米(左)、-6.672米(中)、-2.134米(右)。其余涉航参数均不变。
工程建设涉及的其余事项仍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珠海市上横大桥改建工程(调整方案)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粤交航政函〔2019〕100号)要求执行。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