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水〔2024〕8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茂名市祥源船务有限公司扩大港澳航线经营范围及“东泰05”轮船舶办理港澳航线营运证的批复
茂名市祥源船舶运输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东泰05”轮新增港澳航线的申请收悉。根据相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从事广东省、海南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各对外开放港口至港澳航线成品油运输。
二、同意你司经营的油船“东泰05”轮(总吨位2067吨、载重吨2500吨、功率735kw)从事广东省、海南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各对外开放港口至港澳航线成品油运输(该船舶检验证书载明航区),航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28日止。船舶航行有效期内要保持企业经营资质证书和船舶有关证书有效,若上述企业经营资质证书和船舶有关证书失效,本批文自动失效。
请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船舶、船员证书。经营期间,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船舶安全运营。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