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航政函〔2024〕42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湛铁路GZSG1标合同段珠江四线特大桥东桥、西桥施工项目
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办理意见的函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广湛铁路GZSG1标合同段珠江四线特大桥东桥、西桥施工项目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审核,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概述
(一)航道基本情况
拟建广湛铁路GZSG1标合同段珠江四线特大桥东桥在现有广茂铁路珠江东桥原址重建,西桥位于大坦沙岛西侧,工程所处航道白坭水道、雅瑶水道现状维护等级分别为III级、IV级。
(二)涉航施工内容
根据施工方案,东桥拟拆除现有广茂铁路珠江东桥,在原址新建珠江四线特大桥东桥,旧桥拆除拟在水中搭设临时支墩,下部结构施工拟搭设钢栈桥和平台辅助施工,上部结构顶推法架设钢桁梁工艺;西桥主桥下部结构通过搭设钢栈桥及平台进行施工,主桥上部结构在已施工桥面搭设导梁采用悬臂法。
二、施工期航道通航保障方案
根据东桥施工方案,旧桥拆除拟在水中搭设临时支墩,临时支墩搭设后预留通航净宽为40米,不减小现有通航宽度;新桥下部结构拟搭设钢栈桥和钢平台辅助施工,钢栈桥占用右通航孔净宽约3米,施工期间预留右通航宽度为37米,左通航孔净宽为40米,新桥下部结构施工期间,维持双孔单向通航;新桥上部钢桁梁顶推施工,拟在水中搭设临时支墩辅助施工,临时支墩与上下游侧广佛放射线公路桥对孔布置,不占用航道宽度。
根据西桥施工方案,西桥主桥下部结构通过搭设钢栈桥及平台进行施工,主桥上部结构在已施工桥面搭设导梁采用悬臂法,逐节往前顶推安装钢桁梁,施工期间预留73#-74#墩钢栈桥之间约92m 宽水域通航,净高9.68m,不占用通航宽度。
以上预留通航尺度满足现状船舶通航要求,在做好航道通航保障措施的前提下,施工期通航方案可行。
三、施工期助航标志配布
为保障施工期间航道通航安全,结合施工方案,施工单位编制了助航标志配布方案并附专家咨询意见,具体配布方案如下:
(一)东桥施工阶段:设置侧面灯桩2座、专用灯桩2座、施工提示牌2座。
(二)西桥施工阶段:设置侧面灯桩4座、施工提示牌3座。
航标设置技术要求符合《内河助航标志》(GB5863)等规范标准的规定。
四、施工期航道安全保障措施
(一)原则同意施工方案提出的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施工作业应全面落实提交的施工组织方案中的航道与通航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施工区域航道畅通。
(二)严格按照施工期助航标志配布方案设置助航标志和警示标志,并根据施工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完善,同时加强标志维护管理,施工期间应控制施工区域灯光,避免施工区域灯光与航标产生混淆。
(三)施工期间禁止向航道抛弃废渣、废水和其他废弃物。
(四)施工完成后,按要求及时清除施工临时设施和其他遗留物,并对施工水域进行扫床。
(五)如发生台风预警等特殊情况,需临时拆除钢栈桥确保通航需求的,施工单位应无条件执行。
五、施工期限
同意该项目施工作业申请,作业有效期限自2024年1月18日至2025年11月18日,如需延期,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六、其他事项
(一)施工作业期间,施工单位要全面落实航道通航保障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工程项目所属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有关要求,确保施工安全。
(二)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广州、佛山航道事务中心实施技术核查工作,及时向广州、佛山航道事务中心报送涉及航道的施工情况等相关材料。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