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航政函〔2023〕547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G228线上横沥大桥拆除重建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补充评价)审核意见的函
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南城养护所:
《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南城养护所关于国道G228线上横沥大桥拆除重建工程涉航参数变更的函》(穗道南函〔2023〕138号)及附件等相关资料收悉。根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审核意见如下。
一、该工程涉航参数调整如下:
(一)桥梁线位不变,通航孔跨径调整为80米,通航净宽调整为68米,净高调整为8.1米。
(二)通航孔桥墩承台顶标高保持不变。通航孔桥墩安装防撞护舷,单侧厚度为0.5米。其余涉航参数均不变。
二、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审核意见要求开展工程建设,积极配合广州航道事务中心实施技术核查。工程完工后应向广州航道事务中心报送建设项目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施工临时设施及残留物的清除情况,以及助航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等资料。
三、工程建设涉及的其余事项仍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G228线上横沥大桥拆除重建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粤交航政函〔2022〕34号)的要求执行。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