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航政函〔2024〕52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深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二期工程G道桥、拼宽2号桥施工项目
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办理意见的函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广深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二期工程G道桥、拼宽2号桥施工项目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审核,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概述
(一)航道基本情况
广深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二期工程G道桥、拼宽2号桥于深中通道东人工岛西南侧,紧邻广深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一期工程西侧布置,所涉及航道的维护等级为通航500吨级船舶。
(二)涉航施工内容
根据施工方案,本工程施工内容包括搭设临时栈桥施工,桩基施工、围堰施工、承台墩身施工、混凝土预制梁架设、混凝土现浇梁施工、水上吊装钢箱梁施工、栈桥拆除等工序,施工期间无船舶作业。
二、施工期航道通航保障方案
根据施工方案,桥梁边线与大铲航道边线距离约552米,桥梁建设对大铲航道影响较小。在做好航道通航保障措施的前提下,施工期通航方案可行。
三、施工期航道安全保障措施
(一)原则同意施工方案提出的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施工作业应全面落实提交的施工组织方案中的航道与通航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施工区域航道畅通。
(二)施工期间应依法依规设置专用航标,并根据施工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完善,同时加强标志维护管理,施工期间应控制施工区域灯光,避免施工区域灯光与航标产生混淆。
(三)施工期间禁止向航道抛弃废渣、废水和其他废弃物。
(四)施工完成后,按要求及时清除施工临时设施和其他遗留物,并对施工水域进行扫床。
四、施工期限
同意该项目施工作业申请,作业有效期限自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6月1日,如需延期,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五、其他事项
(一)施工作业期间,施工单位要全面落实航道通航保障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工程项目所属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有关要求,确保施工安全。
(二)施工单位积极配合深圳航道事务中心实施技术核查工作,及时向深圳航道事务中心报送涉及航道施工情况等相关材料。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