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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郁南县南江河(郁南连东堤段)综合治理工程免于办理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函

发布时间: 2024-02-02 15:30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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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航政函〔2024〕70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郁南县南江河(郁南连东堤段)综合治理工程免于办理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函

郁南县水电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免于办理郁南县南江河(郁南连东堤段)综合治理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请示的函》(郁水电函〔2023〕17号)及附件等资料已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二十八条,郁南县南江河(郁南连东堤段)综合治理工程符合免于办理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工程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较小,依法同意免于办理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手续。

  专此函复。

  联系人:薛波,联系电话:020-83527071。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