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航政函〔2024〕70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郁南县南江河(郁南连东堤段)综合治理工程免于办理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函
郁南县水电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免于办理郁南县南江河(郁南连东堤段)综合治理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请示的函》(郁水电函〔2023〕17号)及附件等资料已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二十八条,郁南县南江河(郁南连东堤段)综合治理工程符合免于办理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工程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较小,依法同意免于办理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手续。
专此函复。
联系人:薛波,联系电话:020-83527071。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2月1日